市人社局再出新举措
2018年起,我市病退鉴定一年两次
日前,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推新举措,自2018年起,我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,即病退鉴定工作,由以往的每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,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5日,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5日。该项政策实行后,将使我市重病职工更加及时的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。
根据国家现行政策,职工因病提前退休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一是男性年满50周岁,女性年满45周岁(退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);二是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;三是达到《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(试行)》(劳部发﹝2002﹞8号)文件中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。
近年来,市人社局通过报纸、电视、网络等各种媒介不断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,使各项惠民政策走进千家万户。随着社会保障政策知晓度的不断提升,我市的职工病退鉴定报名人数也呈现出了逐年增长的态势。为保障每一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都能得到公平、公正的鉴定结论,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改进鉴定工作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。每次鉴定前一至两月开始下发通知,公开申请条件和相关办事流程,通过各种媒体渠道,使职工能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信息。二是严格体检程序。通过制作体检卡、采取防伪识别措施、核实身份证真伪、设置导医和监督人员陪同等形式,保障检查结果公平公正。三是规范鉴定工作程序。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全市医疗机构中选聘了150多名医疗卫生专家,建立了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,参加鉴定的专家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。参评专家无论是体检还是评审均采用全封闭形式,严格按照鉴定标准开展集中评定,最大限度减少结论差错。四是加强监督,严格审核把关。不断完善监督机制,加强与纪检监察、公安机关、卫计委以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联系,建立联合监督机制,严厉打击在病退鉴定过程中私刻公章、伪造病历、伪造身份证、冒名顶替等行为,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。下一步,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还将通过网上申报、网上受理,加强与医疗机构探索新的合作模式等办法,为申请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。